經典電影推薦:由"阿拉斯加之死"反思現代的物質主義社會

電影《 阿拉斯加之死 》( Into the Wild ) 導演為奧斯卡獎得主西恩潘 ( Sean Penn ),上映於 2007 年,故事改編自 1992 年在北美地區發生的真實事件,而我們或許比當時更需要看過這部作品。

經典電影推薦:由"阿拉斯加之死"反思現代的物質主義社會

答案從不停留在靜止之中

電影《 阿拉斯加之死 》( Into the Wild ) 導演為奧斯卡獎得主西恩潘 ( Sean Penn ),上映於 2007 年,而我們或許比當時更需要看過這部作品。故事改編自 1992 年在北美地區發生的一則真實事件。劇情放在今天的高度物質主義之下,更是發人深省。老實說,第一次看這部片時沒有太高的期待,但故事落幕後,種種情節和對白卻不斷縈繞在腦中,像是反覆質問般的挑戰著我的價值觀。以下文章除了作為分享之用,也希望自己更能面對電影裡提出的種種大哉問:"人的本性是否與生俱來?","為何個體的美德無法在組織/ 社會中存續?"。

主角克里斯生於一個非常富裕但也嚴重失和的家庭,雖和妹妹感情甚篤,父母長年的衝突和家庭暴力讓兩兄妹內心始終無比煎熬。大學畢業後,父母高興地帶他去高級餐廳慶祝,還提議要購置一台全新的車子當作禮物,好取代主角那台看似"破銅爛鐵"的愛車。然而主角認為車子只要功能正常就好,不需要光鮮亮麗的豪車。雖然當場沒有和父母親吵起來,但事件還是成為了導火線。惱怒的 Chris 不僅價值觀和社會格格不入,更不見容於家中,於是在經過多次摩擦後毅然決定遠離那讓他萬分怨懟的名利社會,果斷抛棄所有財產,把存款捐給慈善機構然後不告而別,一路搭著便車遁入荒野,靠著打零工與狩獵維生,成為了一名貨真價實的 Hobo (流浪者)以及 Feather (徒步流浪者),只為追求不知是否存在的終極答案,以及完全的絕對自由。

消費主義侵略人心

These things, things, things, things!

當主角在餐廳與爸媽起爭執時,明顯積怨已久,他口中幾乎失控地重複著 我不想要這些物品、物品、物品、物品!,說完還激動的不住喘氣,讓妹妹在一旁十分緊張。克里斯此處的對白,便是對物質主義的控訴。在電影之外的現實社會中,類似的情景每日都在上演:為了自己不真正想要的東西,選擇一份完全沒有興趣但收入豐沃的職業,然後用俗濫的工廠製品來裝扮自己,並希冀在一群根本無足輕重的陌生人(如公司同事或家中鄰居)前看起來光鮮亮麗且值得尊敬。儘管家庭生活早已殘破不堪,卻依然被社會的約定成俗給束縛,永不見天日,於是痛苦到不能呼吸,只好回家毆打妻子和小孩。

如果每天回家,都氣憤到要對自己的家人暴力相向,為什麼還要繼續忍受這種生活?再說,難道物質生活能夠撫慰看著自己的媽媽被爸爸毆打的心靈傷害?或許是,但那些傷疤不會消失,甚至傷口根本無法癒合。這大概就是為什麼克里斯為什麼這麼怨恨父親,因為他真正需的是父愛和關懷,還有一個安詳的家,而非那些可有可無的物質。

**利益優先的社會令人厭倦

Society! Yeah, Society!

在成為"Alexander Supertramp 亞歷山大超級流浪"這個匿名身分後,年輕的克里斯也遇上了許多知心好友、其中幾位更是成為了他的人生導師,像是在農場工作的開朗男子 Wayne 韋恩,流浪者情侶 Jan 和 Rainey。越到電影後段,變越可以感受到克里斯想逃離的不只是文明社會,更多的是那個令他痛苦萬分的家庭。這場在酒吧中談心的戲,也充分呼應家庭的失能對克里斯造成多大的創傷,他不明白人們為什麼總是要對彼此那麼惡毒、大家都是偽君子,且他認為自己的雙親更是深陷於資本遊戲之中。而父母所成立的公司達到百萬美元營收時,家中的生活並沒有變得更和樂,只是充滿著野心和逐利。相信這是很多人的實際生活寫照:忙著張羅生計的爸媽疏於陪伴孩子,直到關係全然破裂才後悔莫及。

個體人類的美德,在群體或組織中常常無法成立,想想宗教戰爭/ 種族滅絕,只是因為信奉的"神"不一樣,或是血統這類小事,就輕易讓成千上萬個活生生人類被殺死。自稱萬物之靈的智人,是不是真的比其他物種高等,或只是會爭奪地盤的靈長類?

平靜生活的不二法門:反璞歸真

每個人或多或少都活在大眾的觀點之中,並且背負各式各樣的責任和枷鎖,被繁瑣的工作和看不到盡頭的貸款追逐著,幾乎無人能倖免於如此日復一日的薛西弗斯式生活。雖然無法在荒野中獨自生活數月、或鎮日只和 Jack London 傑克倫敦與 Henry David Thoureau 亨利大衛梭羅等作家的著作為伍,不過我很確定在這個半天不看手機就會受到責難的時代,我們都需要偶爾抛棄侃侃而談和顧盼自雄,好好跟自己相處上一陣。不一定是要在荒山野嶺之中,或許也不必離群索居,只要創造能夠和自己對話且不受打擾的幾個小時,就足以讓人找回一部分失去的自我。

在主角的悲劇性結局之後,多少令人覺得這是一部反社會的電影,但最近再度重看後,卻發現"原諒"才一直是主軸,只是我下意識地視而不見而已。生命中種種變故造成了不可逆的傷害,仇恨與嫌惡在無知無覺下累積,等到我回頭時,才發現過了那麼長的時間,且像是戴著有色鏡片一般生活著,所見之處都是衝突和對立,漸漸令我窒息。還記得某一次在 KTV 聚會,乍看和平常的社交沒有不同,腦中卻突然出現無垠星空和無盡草原的畫面,比起身邊酒酣耳熱,我更想靜靜在遠方聽著營火燃燒的聲響,或許,當然我對於周遭的衝突感到無力,想尋求遁逃的處所。但隨著時間推移,才慢慢明白,面對傷痕的其中一種方式,便是直視它。借用劇中腳色 Ron 朗恩的口,我們知道:" When you forgive, you love.(原諒時,便能夠去愛)"。

ad ad